說明:
一、依據「108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提供免費專業視力檢查相關注意事項略述如下:
(一)補助期間: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(六年學童補助期間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)。
(二)補助對象: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,持「護眼護照」或「護眼卡」,提供每年一次專業視力檢查補助。
(三)視力檢查服務地點:本計畫合約眼科醫療院所(https: //vision-health.gov.taipei/Default.aspx)。
(四)補助內容說明:本項檢查服務含掛號費及專業視力檢查費用,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,請另行約診就醫。
三、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於護照/護眼卡上原印製之受檢年級、學年度及檢查年度,本( 108)年內未接受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(六年學童補助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),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「護眼紀錄表」空白頁面記錄視力檢查結果。
四、本補助僅提供臺北市國小學童,國中七年級學生不在補助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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